研究生课程成绩考核是研究生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研究生评价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研究生课程成绩考核工作,对教师改进教学,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育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都有重要意义,为此,特制定研究生课程成绩考核评估标准。
一、 命题工作
1.命题的要求。命题要以研究生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等方面;命题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命题要有适当的广度,题量要与考试时间相匹配;命题的表达要准确、简洁。
2.试题的拟定。考试试题一般不由任课教师拟定,应指定学术水平较高、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来拟定试题,尽量做到“教考分离”。每门课程必须出两套题量、难度大致相当的试题,并有相应的评分标准(含标准答案)。其中一套为考试试题,另一套为备用试题。
3.试卷的印刷。所拟试题必须打印在B5纸上,试题格式必须符合研究生部规定的试题模板的要求。试题经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到指定的地点统一印刷。
4.试题的保密。考试之前所有了解试题内容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试题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
二、 考核的组织实施
1.课程考试可以在学期期末考试周期间进行,也可以在期末考试周期之前进行。公共课课程(政治、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课程考试由各学院(室、中心)安排,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核的类型及方式:
考核的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的类型以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考核的方式可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教学条件,分别采取笔试、口试、操作技能的考核、开卷或闭卷方式。
3.考核资格的确定。任课教师通过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研究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输出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只有名单上的学生才具有参加该课程考核的基本资格。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考核资格,对于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教师在提交成绩时,在备注栏填写“无考核资格”。
4.监考人员的资格与配备:监考人员必须是在校教师。考生在30人以内(含30人),配备2名监考人员、考生在45人以内(含45人),配备3人、考生在45人以上者,配备4名监考人员。
5.在考试期间,研究生部实行部、院(室、中心)两级巡考制度。巡考人员包括研究生部成员及教学督导员、院(室、中心)考试巡考小组的成员。
6.试卷等材料的抽查
考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将会同相关学院教学负责人、教学督导员对试卷的命题质量、评阅等进行不定期抽查,被查学院应积极配合。
抽查的材料:评分标准(含标准答案)、学生试卷和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及依据)。
抽查评阅的内容:命题方式、命题内容、评卷质量、核分情况、试卷格式等。
抽查的范围:学期所有考核的课程。
研究生部将对抽查的结果公布,并对在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学院,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 考核成绩的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以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平时成绩占30%。教师不得以任意改动平时成绩的办法调整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在课程考试前,任课教师必须将平时成绩单上交学院一份,研究生部将不定期抽查。
2.考核成绩的评定。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程以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考查课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堂提问、讨论、课外作业、习题课和课堂测验及课程结束时的必要考核来综合评定。考查课的考核必须在期末统一考试前结束。
3.评卷与复核。
考试结束后,试卷密封线内的部分应密封,在试卷评阅完毕后启封。评卷工作要在教研室指定地点进行。
(1)所有研究生公共课必须实行集中评卷,按题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
(2)评卷教师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红色钢笔记分。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或只记扣分。记分必须字迹工整、准确、规范。每大题的得分写在题首的成绩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得分栏内。对于主观题,必须给出采分点或扣分点。对于要求签字的部分,必须手工签字。
(3)评卷教师要认真执行评分标准,统一尺度,给分有据,不得另立标准随意记分。
(4)评卷教师要对已经评定的试卷进行全面复核。如发现有误,要及时纠正,并签字。
(5)评卷教师在计算分数时,各小题的分数、每大题的分数及总分的分数均不得四舍五入。
(6)当发现有雷同卷、字迹前后不一致、在密封线外写学号、姓名、卷面作标记等异常情况的试卷时,评卷教师应先正常评分,然后经学院相关负责人认定签字,按照研究生部的相关考试违规的文件处理。
4.课程论文考核标准。
课程论文旨在培养、训练和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和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并使研究生受到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的科学研究训练。课程论文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一般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内容要与本门课程相关。教师评阅课程论文时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并给出相应的评语:(1)选题是否新颖,是否有意义,是否与本门课程相关;(2)思路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密,结构是否严谨,研究方法是否得当,论证是否充分;(3)文献资料是否翔实,是否具有代表性; (4)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体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5)是否运用了本门课程的有关理论知识,是否体现了科学研究能力。每部分占20分,综合评定后评阅教师给出成绩并签字确认。
四、 考核成绩的提交与报送
1.考试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必须及时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并由所在学院(室、中心)研究生秘书打印输出学生成绩单二份并签字。任课教师将一份学生成绩单与试卷(按照成绩单顺序)、平时成绩依据(总成绩含有平时成绩)等装订成册,由各学院(室、中心)存档。另外一份考生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送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逾期未完成阅卷、学生考核成绩评定或未送交学生考核成绩单,按照相关的教学事故处理。
2.考生考核成绩的更正
学生考核成绩提交后如需更改,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由任课教师提交成绩更正的申请,送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经审批后方可对学生考核成绩进行更改,同时任课教师将提交的成绩更正申请复印件随同试卷装订。
五、 成绩的公布与查询
1.学生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直接输入,成绩一经任课教师提交,即会自动公布于研究生部网站,学生本人可通过研究生部网站使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查询本人的成绩。
2.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直接通报考核成绩。
3.学生对教师的评卷有异议,在规定时间(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复核考试试卷。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的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由培养办公室通知课程开课学院组织人员对该学生的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六、 试卷的保存
各门考试课程的试卷在成绩登记完毕之后,教师应将学生考核成绩单与试卷、监考记事表和平时成绩的依据等考试材料一起装订,由学院(室、中心)负责保存,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三年。